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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務協商該如何辦理?
  • Q債務協商該如何辦理? 有債務問題的話 債務協商要怎麼辦理? 謝謝!
  • A想要進入債務協商機制本身就必須有先決條件: 一、申請本機制協商之債務內容僅限94年12月15日前已消費、借款所產生之無擔保消費金融債務,包含現金卡、信用卡、信用貸款及擔保貸款經執行擔保物權後仍不足清償之債務。 二、受理轉介債務協商個案之條件為無擔保債務總額達新台幣30萬元以上,且無擔保債權銀行家數達2家以上者;但債務人具學生身分者,其債務總額不限。 三、債務人平均每年償還金額應在債務總額之15%以上,但債務人因特殊因素,如失能、重大疾病、中低收入戶或特別境遇家庭,依實際狀況可提供最低至0%之貸款利率,期數最長10年。 四、截至94年12月15日止,正常繳款但無充分還款能力者或逾期繳款未超過30天者,且二者其無擔保債務總額與月收入之比率達25倍以上者,或債務人逾期繳款超過30天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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